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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物管人需求甚殷 及早領牌早着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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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https://www.pmsa.org.hk/tc/information-centre/blogs/pmsa_20221007/ >>

從業員踴躍領牌 提升專業地位
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自2020年8月實施至今,物管從業員對申領牌照反應正面。截至本年9月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已接收近1萬宗物管人牌照申請,並發出近9,000個物管人牌照,當中接近6,000個屬物管人(第1級)牌照,而超過3,000個則屬物管人(第2級)牌照;正式牌照佔5,900多個,而臨時牌照則有超過2,900個。

由於發牌制度過渡期於不足300天後(2022年7月31日)便會完結,物管從業員近日領牌的情況更為踴躍。監管局於2022-23年度首6個月(2022年4月至9月)錄得的物管人牌照申領數目已佔2021-2022全年(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近8成。

一般人都以為物管經理級從業員會申請物管人(第1級)牌照,主任級從業員則申請物管人(第2級)牌照,但事實數據顯示,有近20%正式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目前從事主任級工作,而臨時物管人(第1級)牌照持有人更加有近50%現時負責主任級工作。

監管局委託了四間大專院校為臨時牌照持有人提供指明課程,成功修畢課程可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四間院校至今提供了超過2,500個學位,其中逾70%屬第1級指明課程,反映市場對1級課程需求殷切,而不少主任級物管從業員都希望能藉此機會取得物管人(第1級)牌照,做好準備,打好基礎,爭取未來晉升機會,在在顯示物管業發牌制度推動業界人士自我增值,持續進修,以取得專業認證,提升專業地位,並增強於職場的競爭能力。

持牌物管人在職場上優勢漸顯
目前有一部份物管公司由於未能聘用足夠持牌物管人或需等待旗下持臨時牌照的物管人員完成監管局的「指明課程」及申領物管人牌照以滿足物管公司持牌準則訂明的最低持牌物管人員人手比例,因此直至此刻仍尚未能獲發牌照。為避免過渡期完結後未能符合法例要求持牌,物管公司對持牌物管人的需求殷切,尤其是持有物管人牌照(第2級)的從業員。業界有需求市場就會作出反應,監管局發現申領物管人牌照(第2級)的數目在本年度首6個月平均每月錄得較過去20個月大幅增長53%,而監管局於本年4月至9月底共發出近930個物管人牌照(第2級),與發出物管人(第1級)數目 (超過1,000個)大致相約。

與此同時,很多機構組織亦陸續以持有監管局發出牌照的物管人和物管公司作為考慮聘用或專業認證的依據。例如香港房屋委員會近日在新建居者有其屋的物管服務合約內加入條款,訂明物管公司及相關物管人員於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前必須領有由監管局發出的牌照;房屋署亦向39條租置計劃的公屋屋邨所屬業主立案法團發信,提醒其與物管公司續約或重新進行招標時,須留意有關物管公司是否於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前已領有牌照。政府產業署亦於其邊境口岸的管理服務合約加入了條文,確保承辦商必須於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後持有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而擔任設施管理經理或主任的人員,亦須於過渡期後持有有效物管人牌照。至於市區重建局,就為轄下物業提供管理服務進行招標時,會根據其資產及物業管理服務名冊,只向聘用至少兩名持有物管人牌照(第1級)的物管從業員的持牌物管公司發出邀請;而香港房屋協會亦表示接納持有物管人牌照(第1級)的物管從業員註冊成為「自願樓宇評審計劃」的評審員,可以為樓宇進行評審工作;亦有業主組織招標採購物管服務時,會加入投標者必須持有由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為先決或優先考慮聘用的條件。

以上例子在在顯示,隨着物管業發牌制度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受及支持,愈來愈多物管公司須加快步伐申領牌照以滿足服務合約要求或續約條件,而市場對持牌物管人的需求亦會隨之而增加;物管從業員持有物管牌照絕對有助職業發展。尚未申領牌照的物管從業員,包括已完成修讀指明課程的臨時牌照持有人,事不宜遲,請把握時間,把握機會,馬上領牌,早着先機,以免落後於人前,落後市場。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

謝偉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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